文明参与交通 共享和谐畅通

  当前,文明我市正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参交道路交通的通共通文明程度是对全社会文明建设的直观体现。

  近期,享和谐畅我市公安交警部门立足职能和城市道路交通实际,文明针对机动车、参交非机动车、通共通行人等不同的享和谐畅交通参与者存在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整治和劝导,进一步规范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出行行为。

  在街头,参交不论是通共通晴天还是雨天,都能够看到交警坚守岗位的享和谐畅身影,同时有不少的文明文明劝导员走上街头开展志愿服务,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共同营造守法、参交文明、通共通和谐出行的良好氛围,共同构建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警在路口执勤

交警引导车辆文明守法通行

交警拆除电动车遮阳棚

  机动车

  礼让斑马线

  彰显文明交通

  9月16日上午10时40分,市区雅州大道万达广场外路口,市民魏女士牵着女儿从人行横道过马路,一辆面包车自西往东驶来,看着有人在人行横道行走,这辆面包车逐渐减速,最终缓缓停在斑马线前。对于司机在斑马线前让行,魏女士教导5岁的女儿向这位面包车司机挥手致意。

  “文明是相互的,每一个人都文明了,整个社会也就文明了。”魏女士表示,“感谢这位司机的文明让行,教育女儿也是希望把文明的种子种在她的心中。”

  如今,车让人的现象在我市街头已经成为常态,这得益于交警部门不断引导和规范。

  “请注意,车辆通过路口时应该停车礼让正在通过斑马线的行人,而不是你这样按着喇叭快速通行。”8月上旬的一天,交警在市区挺进路协和广场路口,对一辆不礼让斑马线的车辆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你这样快速通过人行横道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在对这位驾驶员进行教育后,民警告知其以后不能再出现这样的行为,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斑马线,对于行人来说是安全线,而对于城市文明来说是一把标尺。”交警说,“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都行动起来,共同抵制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让不文明交通行为远离自己,不要让安全线、文明线成为一个冷冰冰的符号和标志。”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并记3分;机动车行驶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非机动车

  规范行车秩序  文明就在身边

  “非机动车以其方便、性价比高的优势成为大多数市民的出行选择,但数量多、覆盖面大也造成非机动车行车秩序较为混乱,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近几年来,非机动车尤其是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高发,这与电动自行车行车速度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规有很大的关系。”

  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门重点对非机动车的行车秩序进行规范,主要包括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通行,逆向行驶,随意调头,随意穿行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违法载物、载人、互相追逐;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棚、电动自行车改型等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在街头,民警对加装遮阳棚的电动车车主进行安全宣传,要求现场拆除遮阳棚。

  民警表示,电动车安装遮阳棚属于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在电动车上加装遮阳棚,已属于对非机动车外形尺寸的改变。

  同时,安装遮阳棚的电动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车安装遮阳棚后,车体面积扩大,增加了碰擦事故的发生率;驾驶员视角受到限制,扩大了盲区范围;影响了电动车转弯的灵活性,不利于驾驶者快速避险;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限制了驾驶人跳车脱险的空间,遮阳棚本身也可能伤害驾驶人,增加伤亡率。

交警纠正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

  行人

  文明安全自在脚下

  行人是交通行为中最为弱势的群体,也是受到约束最少的群体,行人是否守法文明出行,不仅关系着城市的文明程度,更关系到交通安全。

  8月下旬,骄阳似火。在城区的各个主要路口,头戴小红帽的文明劝导员们和交警一起上岗,在各个路口对行人通行进行引导,对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行人进行劝阻。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行人过马路需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交警表示,“路口的交通信号灯都是经过调配的,为每个方向的行人留出足够的通行时间,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才能够有效保障安全。”

  正如交警所说,行人闯红灯过马路的情况有着很大的安全隐患。闯红灯通行的同时就意味着路口中的其他方向有车辆在正常通行,而行人突然横穿马路,极有可能造成往来车辆来不及反应并作出相应的避险动作而与行人相撞。

  “一旦发生人员与车辆相撞的情况,缺少保护的人员往往都是最受伤的一方。”民警说,“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守法文明出行,这样才能有效构建平安、和谐、畅通的交通秩序,也才能最大限度保障安全。”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