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人民法院:邀请翻译人员参加办案 提高案件审判质效

  本报讯  8月13日,石棉石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县人效由于被告人是民法少数民族,不能使用汉语进行交流,院邀译人员参法庭特别邀请该院的请翻少数民族实习生担任翻译人员,全程参与案件审理,加办件审确保庭审顺利进行,案提切实保障被告人的高案合法权益。

  该起交通肇事罪案件受理后,判质在前期的石棉送达起诉书、询问等一系列办案流程中,县人效石棉县人民法院均邀请翻译人员参与案件的民法办理,从根本上克服审判人员与被告人之间的院邀译人员参语言交流障碍,实现零距离沟通,请翻让被告人听懂、加办件审听明白审判人员所要表达的意思,同时也让被告人的意思能够及时准确地反馈给审判人员。

  庭审中,被告人再次表示对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庭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当庭作出判决。

  石棉县人民法院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还将加强对少数民族法官以及法官助理的培养,通过让少数民族法官审理少数民族案件,提高案件的审判质效,最终获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石棉法院

  本报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