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征缴工作启动
焦点
2024-11-15 16: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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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9月1日起,市年我市正式启动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城乡参保
记者从市医保部门了解到,居民基本我市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医保2020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550元/人,征缴个人缴费标准设置两档,工作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缴费档次,启动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市年第一档为280元/人/年,城乡参保第二档为380元/人/年。居民基本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医保分级经办、征缴属地管理,工作基金统收统支。启动全市统一覆盖范围、市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定点管理。
参保范围为具有本市户籍人员(除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所有人员)、非本市户籍在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取得了本市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正常续保人员在下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待遇。而新增户籍(含取得居住证,不含新生儿)人员应在取得户籍(居住证)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个人缴费金额自出生之日起按月计算,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参保待遇;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转业退伍、市外医保关系转入等人员按转移接续相关规定办理参保,个人缴费金额自缴费当月起按月计算,自缴费之日起享受相应参保待遇。
请广大市民不要错过缴费时间,逾期将无法正常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本报记者 郑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