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一男子网上侮辱救火英雄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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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23: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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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4月8日,汉源火英记者从汉源县公安局九襄派出所获悉,男网该派出所对在网上发布侮辱救火英雄言论的上侮陈某某,依法执行行政拘留7天的辱救处罚。
4月2日晚,雄被汉源县公安局九襄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警方一名叫“鬼吹灯”的处行网民在QQ群内发布多条侮辱四川救火英雄的言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政拘社会影响。九襄派出所接到警情后,留天立即展开侦查。汉源火英经多方排查,男网锁定了网民“鬼吹灯”正是上侮家住汉源县清溪镇的陈某某。
4月8日上午,辱救民警赶到其家中将陈某某抓获,雄被经过讯问,警方陈某某对在QQ群发布侮辱四川救火英雄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进行法制宣传,陈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后,主动清除发布在网上的侮辱性言论,并向警方提交了认错书,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错误。
8日,汉源警方因陈某某认罪态度良好,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警方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法规的严厉惩处。
李成伟
记者 彭加权